谁花了我的32万?
据《羊城晚报》报道 “相关部门正在酝酿条件成熟时延长法定退休年龄,有可能女职工从2010年开始,男职工从2015年开始,采取‘小步渐进’的方式,每3年延迟1岁,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。”另请关注社保问题专家郑秉文.
下面,我来算算自己的付出与所得,不算不知道,一算吓一跳!
标本设计:按现有公开数据:21岁大学毕业参加工作至65岁,工作44年;65岁退休至72岁(中国人平均寿命),养老7年。按月缴交养老保险费率:个人按月均工资的8%,企业按你工资的16%(1:2)。2007年度广州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突破4万元,职工月平均工资达3349元;养老保障水平从当年的295元/月提高到2007年的1297元/月。
一、缴费总额==3349元x(8%+16%)x528月==424,385.28元(吓到?)
二:领取总额==1297元x84月==108,948元(也吓到?)
三:一减二==424,385.28--108,948==315,437.28元(哪里去了?)
综上:撇除政府对社保基金的补充注资部分,广州城镇单位职工过世前留下个人帐户资金31.5万。
如果想在过世前花完自己养老帐户里的钱:
例一:每月养老金提高到5,052.21元。
例二:活到92岁以上才过世(65岁+424,385.28元/1297元/12月)。
据说公务员不用交三金,退休一样拿退休金,就别参与讨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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